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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,2023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第一批)开始认定和复核。
本次为新实施细则印发后首次组织申报,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,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。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2019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要参加此次复核。
参评条件标准包括,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这些创新直通车条件之一: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;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;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6000万元以上;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“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区”(http://py.xmsme.cn/)申报,日期截至3月17日。
(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)